Saturday, February 07, 2004

林磊賢嚴靜婷虐殺兩歲兒

涉嫌虐待親兒致死的夫婦林磊賢(三十八歲)及嚴靜婷(三十二歲),控罪指兩人從醫院接返三子女回家後,於○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四年二月七日虐待兩歲半的大兒子。在慈雲山慈康邨康健樓三十樓住所內涉嫌虐待或疏忽看管男嬰林泊任。死者當時僅兩歲零四個月大。法醫官檢查傷勢時,發現他全身有數十處傷痕。法醫推斷手法包括鈍物擊頭、湯匙硬塞。案中兩歲多便夭折的男童林泊任,自出生便飽受病魔折磨。他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出生後6天便要接受手術,修補其心臟的損傷,好不容易才保住性命,但身體各方面發展均受影響。林於兩歲多出院時,需靠儀器提供氧氣,亦要插胃管幫助進食,沒能力跑和跳,連走路也要用手扶助。
案件編號:DCCC 8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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