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英皇道兩死小巴車禍
兩名被告潘永基(30歲)及廖振邦(25歲),於2005年12月22日分別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以及賽車導致他人受傷罪成,被判囚2年及2年半,及停牌2年及3年。控罪指兩人於2004年10月22日清晨5時許,在北角英皇道上賽車及危險駕駛,超出該路段的規定時速50公里,導致23歲女子李麗轉及58歲男子龍啟漢死亡,17人受傷。
法官表示,由於2人所駕駛的不是私家車,乘客是付費的,他們要顧及乘客的安全。首被告潘永基在求情時稱,他感到悔意及內疚,日後不再做職業司機,而感化報告亦指他的悔意較大,故可較輕判入獄2年及停牌2年。次被告過往有廿八次交通案底及一次侵犯版權案底,而感化報告指次被告廖振邦悔意較淺,將事故責任推向首被告,故法官判他入獄2年半及停牌3年。案件編號﹕DCCC4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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